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药用辅料技术推广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 12月7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的隶属于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的分支机构,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药用辅料技术推广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所有会员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积极发挥好连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适应医药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行业规范,引导我国药用辅料行业(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尽快与国际接轨,以推动我国药物制剂及相关产业的进步。
本专业委员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辅料及制剂技术开发、生产、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机构组成。
业务范围
1、根据辅料在药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方面的应用和发展趋势,(配合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对行业进行标准的制定)配合政府部门在制定辅料达标管理、制定辅料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时积极搜集、整理并反映有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要求,协助政府部门完善和完成此项工作。
2、接受委托制定辅料行业标准,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成果推广服务。
3、组织辅料及与辅料相关的药物制剂、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讨、咨询与推广。
4、积极开展国内外辅料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管理
1、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开展活动,接受各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数人)由专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由资深制剂辅料专家担任;副主任其一为常务副主任由协会推荐,负责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及处理日常工作,另一为执行副主任,由会员单位每年轮换担任,负责专业委员会当年工作安排和活动组织工作。
3、根据章程制定工作细则及各项制度。
会 员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个人会员。会员主要来自:国内外科研、生产企业;大专院校及辅料行业的专家、学者(担任专家组成员或顾问等职务)。
会员加入的程序
1、填写《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会员单位加入申请表》;
2、会员单位负责人必须是单位负责人(法人),由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3、个人会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会批准后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单位的权利
1、优先优惠参加我们举办的各种培训及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2、优先优惠参加我们举办的各种医药成果展览、展示活动;
3、有权要求专业委员会协助邀请专家、学者到单位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
4、有权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5、有权通过专业委员会向相关领导部门反映本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6、开展有关展会的推广宣传活动时有权要求专业委员会提供协助;
7、有权推荐和介绍其他企业入会;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单位的义务
1、遵守《药用辅料技术推广专业委员会章程》;
2、积极完成专业委员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及时向专业委员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经费
经费来源
1、协会自会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拨款;
2、社会捐赠;
3、组织有关活动的部分收入;
4、其它有关的正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