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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据《健康报》近日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证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限由45日压缩至30日。未来,将逐步实现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网上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自20181110日起,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由30日压缩至20日,医师执业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时限由20日压缩至12日。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明确,依法依规建立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黑名单制度,稳步推进电子证照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监督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通知》强调,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材料和证明事项,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广通过在线获取的方式核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备案回执、医疗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在优化审批条件方面,《通知》提出,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同时,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完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选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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