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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

9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指出,认定为住培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最迟在201912月底前,各住培基地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到2020年,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指导标准》明确,全科医学科属一级临床科室,相关基地应满足独立科室建制的必备条件,符合全科医疗、教学、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功能定位。具备符合全科教学要求的全科门诊、全科病房和满足本基地培训任务需求的病种、病例和床位,配备独立示教室及相关教学设备;全科门诊诊室≥两间。取得全科执业注册资格的全科医师不少于5名。

《指导标准》明确,住培基地应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承担住培基地任务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口腔医院等专科医院、非住培基地的综合医院不做硬性规定。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可参照本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执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规定。

(选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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