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将研究启动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制定再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注射剂作为我国特有的药品品类,在过去缺医少药的年代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大多数品种都获批于1985年之前,临床有效性数据、安全性数据严重不足。近年来不良反应事故频发,引发患者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的担忧。
2009年曾发生双黄连注射液致死事件,药监部门因此撤销了人参茎叶总皂苷注射液和炎毒清注射液2个品种的药品标准;2017年9月,红花注射剂和喜炎平注射剂四批次药品在山东、新疆、甘肃等多地注射后出现10多例寒战、发热等不良反应,被国家食药监总局紧急召回。
2017年10月,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正式提上日程。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将严格药品注射剂审评审批,同时对已上市药品注射剂进行再评价,力争用5至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意见》公布次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比化学药品注射剂再评价更难一些,因为里面的成份不像化学药品那么清晰,“中药注射剂不仅要评价安全性,还要评价有效性,有效性是药品的根本属性,如果没有效这个药品就没有价值。”他同时透露,国家对中药注射剂安全进行再评价的方案已经初步形成,下一步将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法。
(选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