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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

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食药监科〔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1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20182020年)

为科学高效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有关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验室发展状况。

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机构和实验室科技能力不断提升,有力支撑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十八大以来,全系统推进科技立项万余项,投入科技经费17.71亿元,先后涌现出了一批科技成果。食品领域,推进实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通过“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加大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及平台建设力度;药品领域,在EV71疫苗研发、艾滋病疫苗基础研究及评价关键技术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建立了我国特有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药标准物质国家数据库、数字化中药标本馆;医疗器械领域,国内首创医疗器械检测与评价新技术、新方法,制定了医疗器械标准及指导原则,解决了高风险医疗器械评价的瓶颈问题。

与此同时,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面临许多技术难题,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对监管相关技术的研究还比较分散,研究基础薄弱,研究能力不强,与专业龙头研究机构的合作还不够深入,科技创新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科研技术水平在某些领域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也有一定欠缺,对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的支撑尚存短板。

(二)规划建设重点实验室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食品药品领域,具体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饮食用药安全需求与目前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监管整体水平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监管科学和创新驱动发展。

2017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对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举措和要求。重点实验室是食品药品监管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的专业龙头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型的重点实验室,对于完善食品药品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学监管水平提升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因此,紧密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焦点和难点技术问题,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重点实验室的区域、学科、监管领域布局,加强基础性、共性、前瞻性技术研究,有效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解决重大监管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食品药品科技前沿、围绕食品药品创新发展和科学监管的战略需求,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布局、完善功能定位、创新协作机制、提升科研能力,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突出的科技创新基地,解决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问题,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新方法、检验检测新技术、标准制修订、风险分析和预警、安全评价、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提高我国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合理布局、精准定位。统筹考虑学科领域、监管需求、产业需求和区域特点,系统科学布局,充分满足科学监管的综合能力与专业技术需求;明确功能定位,突出研究特色,避免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

开放共享,优化配置。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力量为主体,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等优势资源,搭建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重点实验室创新体系和共享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

问题导向、突出应用。聚焦监管中关键共性问题,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立足于食品药品监管实际需求,紧扣重点任务,开展创新性研究和科技攻关,研究需求立足于监管,研究成果服务于监管。

满足需求、科技监管。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立足于人民群众消费需求量大、风险性高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探索用科技手段研究解决关键问题,支持监管创新。

龙头引领、推动创新。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加强对转化医学等新兴前沿学科的前瞻性部署,注重多学科协同,提升监管重点领域融合创新能力,形成引领型、突破型、平台型于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三)阶段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任务明确、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体系,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2018年,重点评定一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力量为主体,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研究,引领食品药品科学技术创新,接轨国际食品药品科技发展趋势,为监管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2019年,重点评定一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研究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相关研究机构参与,在通用性技术研究和前瞻性技术储备方面进行科技攻关,致力于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解决监管共性技术难题;

3.2020年,重点评定一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外协同共享合作平台,在监管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开展研究,增强特色创新能力,成为本领域学科突出、特征鲜明的专业性研究机构,为监管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撑。

三、规划任务

(一)食品监管重点实验室。

根据食品监管现状和发展的需要,围绕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立足民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以突出主要风险因素、重点食品品种和优势特色学科相结合,按照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品种重点实验室三类建设。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科研能力及服务监管的全面技术支撑能力;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重点考虑实验室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团队的综合实力;重点品种重点实验室在考虑实验室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适当考虑实验室所在区域的产业优势。通过重点实验室建设,解决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技术问题,建成高水平监管科技智库,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物和核心骨干人才,显著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1.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

围绕食品监管国家重大科技需求,跟踪世界食品科技的前沿发展趋势,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强化系统集成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机构,突破国家亟需的、有重大战略目标的食品监管相关理论和技术,为全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基准和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

瞄准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风险筛查技术、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风险预警技术、应急处置技术、毒理学评价技术研究以及技术标准研究等相关工作,强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建设学科先进、国内一流的专业性研究机构,突破本研究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为食品监管工作提供专业高效的技术支撑。

以关键共性技术为主要布局依据,统筹考虑监管迫切技术需求和前瞻性技术储备需要,规划在化学性污染物监控、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监控、生物性污染物监控、食品成分监测、毒理学评价、快速检测等6个重点研究方向建设重点实验室。

3.重点品种重点实验室。

面向重点食品品种,围绕原料控制、生产流通、储存运输、消费等环节,强化特色领域创新,建设本领域学科突出、特征鲜明的特色性研究机构,解决重点食品品种监管技术难题,为食品监管提供优势特色的技术支撑。

以重点食品品种为主要布局依据,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根本需求和区域覆盖需要,规划在重点加工食品监管、食用农产品监管、和食品添加剂监管等3个重点研究方向建设重点实验室。

(二)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

从我国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出发,解决药品监管重点和难点问题。以顶层设计体现监管特色,根据不同环节、不同品种的药品监管特点及监管重点,在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包材辅料及多学科交叉的关键技术等领域规划5类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根据监管关键共性问题的急迫程度和技术可行性等因素,逐步在各领域建立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实验室和针对具体问题的专业性实验室。通过重点实验室建设,在药品监管新方法、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前沿、标准制修订、风险预警和分析、应急处置、毒理学、生物风险监测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和科技攻关,解决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技术问题,建成高水平监管科技智库,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物和核心骨干人才,显著提升我国药品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1.中药监管重点实验室。

建设中药监管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发挥引领作用,在中药质量安全领域,围绕全产业链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为中药民族药监管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以专业性重点实验室为突破,紧紧围绕中药民族药的质量和安全控制需求,开展深入研究,突破检验检测、风险评估以及标准研究中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为本领域风险因素的有效识别、安全评价、科学控制、溯源预警以及突发的重大技术难题解决提供专业先进的技术支撑。规划在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研究、民族药质量评价研究、中药材市场质量监测研究、中药材及饮片全产业链质量控制研究、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评价研究、中成药质量控制和评价研究等6个领域建设专业性重点实验室。

2.化学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

围绕化学药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的控制需求,以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化学药品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发挥引领性作用,在化学药品质量安全领域,围绕全产业链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包括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标准物质、化药标准与国际化、应急监管技术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建设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发挥突破性作用,引导和规范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为化学药品监管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规划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综合性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生物等效性研究和评价后质量监管,以及制剂质量分析、杂质谱研究、特殊药品质量监管、多组分生化药质量控制研究等8个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

3.生物制品监管重点实验室。

面对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迅猛发展,疫苗、重组药物、单克隆抗体、细胞/基因治疗等领域的前沿医药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现状,围绕不同种类生物制品全产业链的监管需求,开展检验检测技术、质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等研究,充分发挥检验技术和质量标准对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引领和助推作用,解决监管政策、审评审批、指导原则、技术规范等共性关键问题,全面提升医药科学监管能力,推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主要规划设立综合性重点实验室、预防类疫苗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血液制品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微生态活菌制品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细胞治疗类产品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重组类细胞因子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治疗类单抗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4.辅料包材监管重点实验室。

根据目前我国药用辅料生产与监管实际,充分考虑生产水平参差不齐,检验标准不尽完善,以及对药用辅料安全性、功能性、适用性等研究还有待提高的现状,为满足监管技术需求,规划设立药用辅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重点实验室。

5.涉及多领域交叉的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

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监管的共性问题,以及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研究中的交叉学科开展相关技术研究。瞄准药品安全评价、风险识别、突发药害事件或严重不良反应原因分析,开展安全性评价研究,规划设立安全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

针对打击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及药品制假掺伪等危害识别,综合考虑基层使用方便等需要,开展现场筛查技术与实验室确证技术前瞻性研究、拓展药品快速检验和补充检验方法的研究,规划设立快速检验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围绕制药行业全产业链微生物检验及控制需求,开展微生物检验检测、评价评估、风险预警、溯源调查、应急处置、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关键技术研究,规划设立微生物检测重点实验室。

(三)化妆品监管重点实验室。

根据化妆品监管现状和发展的需求,为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围绕化妆品生命全周期监管所需的关键技术,针对监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按照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三类建设,形成全面引领型、关键技术突破型、多技术运用平台型相结合的化妆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综合科研能力及服务监管的全面技术支撑能力;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实验室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团队的综合实力;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实验室在化妆品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等方面的技术能力。通过重点实验室建设,解决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技术问题,建成高水平监管科技智库,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物和核心骨干人才,显著提升我国化妆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1.化妆品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

围绕化妆品安全性监管的技术需求,跟踪世界化妆品科技发展和监管的变化趋势,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包括检验检测方法、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等方面。具有国际化视野,紧跟国际研究的前沿发展趋势,创新引领其他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国内外及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解决化妆品监管急需的监管理论和技术难题,为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围绕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深入开展禁限用物质、安全风险物质检测技术研究,加快检测技术的开发,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完善检测标准体系;统筹和推进动物替代实验技术的开发和验证,逐步完善化妆品动物实验替代技术体系;通过对安全风险物质的溯源研究及风险分析,提出安全风险物质监管建议,为化妆品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累积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提升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规划在化妆品理化检测技术、安全风险物质检测与评估技术、快速检测技术、化妆品动物替代试验技术等4个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

3.化妆品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

围绕保障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性,从原料安全评价及质量控制、化妆品风险评估技术及评估模型、人体安全评价等方面开展研究,提高化妆品安全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控制的能力。针对具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原料,开展安全性评价研究;针对中国人群使用习惯,开展化妆品暴露量调查研究并建立数据库,为相关标准和产品限值的制定提供科学数据支持;通过对相关产品进行前瞻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监管部门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规划在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价、化妆品风险评估、化妆品人体安全评价3个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

(四)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实验室。

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战略,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趋势和监管现状出发,着重解决医疗器械监管中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针对医疗器械产品涉及门类广、技术上多学科交叉融合、监管上按照产品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的特点,在重点实验室布局上突出考虑主要风险因素、体现风险管理的理念,重点开展跨门类跨品种的横向技术研究,兼顾高风险的纵向重点技术重点产品研究,设置综合监管、横向技术领域、纵向技术领域三类重点实验室。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科研能力及服务监管的全面技术支撑能力;横向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主要考虑跨领域的通用性安全和技术要求,纵向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重点考虑特定产品领域的专业性安全和技术要求。按照“全面统筹、重点推进”的原则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解决医疗器械监管面临的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技术问题,建成高水平监管科技智库,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物和核心骨干人才,显著提升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技术保障水平。

1.医疗器械综合监管重点实验室。

跟踪世界医疗器械科技的前沿发展趋势,重点关注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各学科、各领域产品监管技术创新和发展的统筹和协同,立足于解决系统性、关键性、战略性的技术问题,开展多学科、多领域通用技术的综合性研究,强化系统集成的技术创新,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医疗器械横向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

根据医疗器械基于风险管理、强化安全要求的监管特点,开展应用于多类别、多品种、多领域医疗器械的通用性安全和技术研究,重点解决医疗器械监管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规划在医用电气安全、生物学评价、医用软件和信息安全评价3个横向技术领域设立重点实验室。

3.医疗器械纵向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确定的产品类别和风险等级,着重考虑风险比较高、应用面比较广、涉及产品品种多、应用技术复杂性和成熟度等方面因素,选取口腔材料、无源植入器械、医学检验设备、呼吸麻醉设备、数字成像设备、生物医学光学仪器、有源植入器械、超声手术设备、高能射线放疗设备、体外循环器械、生物医学信息及监护设备、数字化微创诊治设备等13个重点类别建设重点实验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各方力量,强化综合协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重点实验室规划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重大事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建设,根据规划制定本区域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加强资源融合,为重点实验室发展运行提供必要支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的评定、督导检查和评估等工作,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合理保障经费。

健全投入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积极申请“十三五”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工程项目;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大对重点实验室资金支持力度。依托单位要结合设置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科技计划立项,促进科研能力提升。

(三)深化交流合作。

鼓励重点实验室积极申请和参加国际上区域性的重大科技合作计划,积极参与重要国际科技活动,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不断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强化重点实验室间的交流协作,创新科学监管理念。

(四)促进融合衔接。

充分利用各类优势技术资源,加快监管亟需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战略规划布局。建立重点实验室研究任务与国家各类科技重大规划、重点研发计划紧密衔接的有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技术研发水平。

(五)完善考核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的科学评估;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区域重点实验室的监督,确保重点实验室高效有序运行,顺利完成规划任务。

附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重点实验室领域规划(略)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领域规划(略)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监管重点实验室领域规划(略)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实验室领域规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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