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
依据2013年10月25日第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会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会费标准为: 理事长/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副理事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将于近期收取2017年度的会员会费,请尚未交纳会费的会员,于2017年12月30日前交纳2017年度会费。
会费交至协会财务部(汇款时请注明“2017年度会费”)
开户单位: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市展览路支行
账 号:11001016700056021928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 芳 孟素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288号院5号楼B座1805室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377790 邮箱:yyxh1005@sina.com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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