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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人类基因编辑原则首次问世

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在215日发布的报告《人类基因编辑:科学、伦理和治理》中首次提出了人类基因编辑的原则。

据中科院表示称,美国国家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医学院共22名学者组成了该委员会,并在201512月于美国华府举行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国际高峰会之后,对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伦理和治理进行了全面的研究。随后该委员会向全世界公布了这份报告。

这份报告将人类基因编辑划分为三个分类:基础研究、体细胞基因编辑、以及遗传基因编辑。

分类一包括使用现有的监管程序,对实验室里的人类基因编辑研究进行监督;分类二则讨论使用现有的人类基因治疗监管程序,对人类体基因的编辑进行监督,限制了治愈和预防疾病的临床试验和治疗,针对风险和收益权衡了安全性和疗效,并要求在投入使用前给与大量的公共投入;分类三则允许临床试验研究,但是仅限于治疗和预防严重疾病和残疾的目的,而且在任何遗传基因编辑活动之前,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持续的评估和公众参与。

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研究员段卿培(音)也是该委员会一员。他也参加了这些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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